1. 移動腳手架
為了簡化移動腳手架工程量的計算,一些地區以建筑面積為 移動腳手架的工程量。
移動腳手架不管搭設方式,一般 了砌筑、澆筑、吊裝、抹灰等所需移動腳手架材料的攤銷量; 了木制、竹制、鋼管移動腳手架等,但不包括澆灌滿堂基礎等移動腳手架的項目。
移動腳手架一般按單層建筑物或多層建筑物分不同檐口高度來計算工程量,若是高層建筑還須以高層建筑高增加費。
2.單項移動腳手架
1)建筑物外墻移動腳手架:凡設計室外地坪至于檐口(或女兒墻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雖不足15m,但外墻門窗及裝飾面積超過外墻表面積60%以上時,均按雙排移動腳手架計算。
2)建筑物內墻移動腳手架:凡設計室內坪至頂板下表面(或山墻高度的1/2處)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含3.6m),按里移動腳手架計算;砌筑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移動腳手架計算。
3)石砌墻體,凡砌筑高度超過1.0m以上時,按外移動腳手架計算
4)計算內、外墻移動腳手架時,均不扣除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積。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時,應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
6)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雙排移動腳手架計算。
7)圍墻移動腳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圍墻頂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腳手腳計算;砌筑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移動腳手架計算。
8)室內頂棚裝飾面距設計室內地坪在3.6m以上時,應計算滿堂移動腳手架。計算滿堂移動腳手架后,墻面裝飾工程則不再移動腳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鋼筋混凝土煙囪、筒倉,不另計算移動腳手架。
10)砌筑貯倉,按雙排外移動腳手架計算。
11)貯水(油)池,大型設備基礎,凡距地坪高度超過1.2m以上時,均按雙排移動腳手架計算。
12)整體滿堂鋼筋混凝土基礎,凡其寬度超過3m以上時,按其底板面積計算滿堂移動腳手架。